从2018年10月23日正式开通以来,港珠澳大桥——这座“一国两制”框架下粤港澳首次合作共建的超大型跨境基础设施,正在三地居民的工作、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通道与纽带作用。
截至今年10月23日,超过1400万人次经港珠澳大桥往来粤港澳三地,“车畅人旺”背后,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互利合作谋发展、携手同心向未来的崭新篇章。
过去一年间,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会董丘健和已成为港珠澳大桥的“常客”。他说:“不论是去澳门,还是去珠海,港珠澳大桥及其配套的跨境巴士,行程都十分便利。
澳门教业中学新口岸校区附属幼儿园的老师和小朋友们,今年第一次通过港珠澳大桥坐车前往香港迪斯尼乐园开展毕业旅行,一个半小时就到达了目的地。“以前去一趟,先坐船再坐车,小朋友还晕船,很不方便。”带队老师刘淑君说。
一年来大桥日均客流量约4万人次,总车流已突破150万车次。珠海边检总站港珠澳大桥边检站何锋表示,短短一年间,大桥口岸已经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内最繁忙的口岸之一。
23日,港珠澳大桥口岸大厅里,人头攒动;车站之中,跨境巴士循环往复。
回顾一年的发展历程,香港特区政府路政署工程师张旭说:“没想到客流增长速度如此之快。三地人流中,游客占据大多数,也有不少是跨境‘上班族’和跨境学童。”
千万人流和滚滚车流的背后,是不断深化的粤港澳三地跨境协作。一年来,珠澳口岸首创“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新模式,累计验放出入境人员超过240万人次;与香港建立警务联络官机制,实现了节假日客流车流的提前预警;拱北海关“跨境快速通关”模式与香港海关“多模式联运转运货物便利计划”成功对接,缩短货物通关时间半小时以上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副局长余烈说,港珠澳大桥的实践表明,正是因为集成了“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实现了三地的规则对接,港珠澳大桥才得以“车畅人旺”。
伴随着港珠澳大桥的“车畅人旺”,大湾区的“宜居、宜业、宜游”水到渠成。
4月29日以来,随着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政策的全面落地,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车流出现“井喷”式增长,出入境车辆数量由开通首月的近3万辆次增长到现在的每月近8万辆次。
经常往来于珠港澳的80后澳门创业青年蔡渊博说,港珠澳大桥的建成,明显提升了创业团队的运营效率,“我们可以在一天之间办理三地业务,这在以前是难以实现的。”
港珠澳大桥的效应远不止于此。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苏权科表示,港珠澳大桥的建成是粤港澳三地15年来合作的成果,在此过程中探索的合作机制也可以为粤港澳大湾区其他方面的建设提供借鉴。
粤澳车牌申请条件
1.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办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2.同一内承单位有多个投资商户的,根据投资商户的投资比例计算其纳税额。
3.同一投资商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内承单位办理。
4.申请澳门入出内地的商务车指标可选择通行拱北、横琴和大桥口岸。
5. 原已申办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港珠澳大桥指标除外)的投资商户,如需申请增办指标,按上述申请条件1的增量指标条件办理。
(二)办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3.商户登记文件
(1)商户为港澳台公司的。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登录及附注);
属台湾地区公司的,提交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2)商户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3)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4.车辆《所有权登记凭证》和《登记折》
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者为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者为澳门公司的,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者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