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核算时应设置哪些会计科目?本文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增值税核算的相关内容,有这方面疑惑的同学一起来学习下吧。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1)“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等专栏。
其中:
①“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②“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③“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税额;
④“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⑤“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税额;
⑥“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税额;
⑦“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商品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税额;
⑧“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
⑨“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
(2)“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3)“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4)“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5)“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6)“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